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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意见新政
来源:青华园教育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4-12-17
  今日,《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公布,《意见》是对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重要配套政策,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和程序进行了明确的描述与规定。下面小编来帮大家解读一下什么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意义
  对学生: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增加选择机会。
  对高中:推动高中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因材施教。
  对高校:为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提供服务。
  考什么?怎么考?
  考试组织方式分为两种,即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大科目由省里组织统试,艺术(音乐、美术)、体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5大科目由省里制定统一要求,具体组织方式可多样化。参加高考的学生,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选。考试内容根据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
  哪些学生要考学业水平考试?
  分为两个考试对像:普通高中在校生和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社会人员均可参加。
  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每年安排的考试将覆盖所有科目、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
  成绩的呈现形式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它科目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等级一般分五个,有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为A(15%)、B(30%)、C(30%)、D(25%)、E(25%)。
  成绩如何使用?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要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具体要求和使用办法由各省(区、市)及高校确定。学生跨省(区、市)转学时,应由转出地省级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接受学生的省(区、市)对用于高校招生录取使用的科目等级成绩进行具体转换确定。
  如何保障考试公平?
  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省级专业命题机构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命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设置考点、考场;统一阅卷程序、标准和方式;建立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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