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
图文最新
热点文章
2014年陕高考招录方案:“奥赛”加分被取消
来源:西部网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4-05-15


资料图片:2013年高考开考,陕西36万考生赴考。

  陕西省招办近日公布了《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其中有几处变化引人关注,对于奥赛获奖及获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其高考加分被取消,仅保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权利。同时,那些在外省就读,户籍仍留在陕西的考生,出具不能在当地高考的证明后,也可以申请在陕西参加高考。

  取消“奥赛”及国家一级运动员的加分

  在新《办法》中,高考加分仅保留了4项: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果符合上述多项照顾规定,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项。

  而之前的一些加分项目,包括: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等,《办法》中规定,获得这些奖励的毕业生与其他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外地的陕西考生出具证明后可在陕高考

  《办法》中还规定,陕西户籍的考生,如果随外出务工父亲或母亲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初次户口登记并常住户籍在陕西的,考生在就读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出具不能在当地高考的证明后,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考生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对以往违纪高发考点将加派监考

  《办法》还加强了对高考违纪的监督力度,规定对于以往违纪高发的考生群体、考试管理存在隐患的考点,县(区)招办必须为每个考场加派监考。每个考点要根据考场分布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流动监考。

  各市、县(区)要按照标准化考点技术要求,做好视频监控考场使用前的调试、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在考试期间可以正常、稳定地使用。所有考场、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必须纳入视频监控范围之内,并可实现网上巡查,确保试卷保管和考试期间监控时间不中断,监控范围不留死角,监控录像保存完整。所有考点必须安装、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确保所有考场在屏蔽范围之内。每个考场监考员不得少于2人。各考点要安排由女监考员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收缴一切可疑无线电信号接收、发射装置及其他违禁物品。

  严禁监考和工作人员携带手机及其他无线通讯设备进入考场。每科考试前,由教育纪检人员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监考和拟进入考场工作人员进行检测。每科考试均随机调换监考员,调换办法由各市(区)招办制定。

[1] | [2] | [3] | [4] | [5] | [6] | [7] 共 7 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