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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部署学校甲流防控、两情形应停课放假
来源: 作者: 编辑:jiaoyu 时间:2009-11-05

  三湘都市报11月4日讯 湖南省教育厅今天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出详细规定。

  《通知》要求将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纳入疫苗接种优先人群。并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每日开展晨检,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发热体温≥37.5℃,同时伴有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学,并及时就医。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应增加午检,并每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晨、午检和缺勤登记结果。

  《通知》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取消一切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如必须举行,则尽量在室外举行;同时尽可能缩短人群聚集的时间并确保举行场所保持通风。

  长沙下发学校防控通知:

  出现较大面积疑似病例按规定停课放假

  三湘都市报11月4日讯 “各学校必须坚持晨检午检制度,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检查。必须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和教职工健康情况。必须坚持甲型H1N1流感疫情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每日17:00前要向市教育局报告晨检、午检和缺勤登记结果。”今天,长沙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当前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再一次部署。

  长沙市教育局要求,患病和疑似人员不得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学校要与卫生部门、疾控部门和家长建立信息联系,对在家治疗休息的人员每天都要进行随访,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学校一旦发现一定数量确诊病例或者较大面积的疑似病例,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停课放假。

来源: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作者:王文隆 罗葛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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