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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2010助学新策 困难学子每年可申请6000元贷款
来源:武汉晨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0-07-20

        昨日,湖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详见www.hbe.gov.cn),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或在校生,入学前户籍在当地县、市、区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名校


        按规定,申请贷款严格执行“八贷八不贷”。其中,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的、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等八类学生均可申请贷款。而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等八类学生则不允许贷款。名校

        按程序,除2007年获得贷款学生外,其他学生均需要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www.csls.cdb.com.cn)申请,申贷标准上,2010年新签订合同学生为:每年6000元。2007年获得贷款、2010年续贷的在校生为:2007年所签订的总额度减去2007年、2008年、2009年已经发放贷款金额。名校

        据了解,2009年已获得贷款、2010年继续申请贷款的在校生办理时间为7月23日~8月13日。2010年大学新生及2009年未获贷的在校生办理时间为8月16~9月3日。2007年获得贷款、2010年续贷的在校生,应于9月15日前将回执送回或通过邮寄方式寄回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2010年新签订合同(除2007年已一次性签订四年贷款学生外)申贷学生到校后,需尽快将回执寄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过期未收到申贷学生所寄送回执,视为放弃贷款。名校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彭欣 梁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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