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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不要回避要科学更要适度
来源:大连晚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3-10-25

        “过去,教育部门只能将性侵儿童者从教师岗位上开除,这对犯罪者是很轻的处理,现在有了法规,应该依法惩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对司法执法部门刚刚出台的意见深表赞同。

        “很多地方不重视也不正视这个问题,而且也没有相关专业人员。”他说:“应该加强协作,其他部门得到消息后也应积极介入调查,同时加强对受害未成年人的心理安抚和疏导工作。”

        “性教育是学校的基本责任,应该通过教学来体现。”北京师范大学儿童性教育课题组负责人刘文利指出,科学的性教育不会导致孩子性早熟,却能减少他们受到伤害的危险。

        “直到今天,我国在课程体系内开设性教育课程的学校依然不多,即使有,在教育内容上也偏重生理方面,往往是在生物课、生理卫生课中含混带过生殖一章。

        “性教育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仅是生殖这么一点点。”刘文利说,性教育应该结合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尽早开展,当儿童会对自身进行探索,问自己从哪里来,家长就应开始对其进行性教育。等到儿童进入幼儿园,怎么跟同伴交往、怎么互相尊重、怎么保护自己的身体、哪些部位是应该特别保护的,这些都应该成为性教育的范畴。

        国际经验表明,在10岁以前的性教育会更加有效,儿童每年进行12个课时的性教育的有益效果明显。英国法律规定必须对5岁的儿童进行强制性性教育,俄罗斯的性教育7岁开始,芬兰的幼儿园就有性教育图书。

        但是,也有一些专家表达了对儿童性教育的顾虑。储朝晖说,人到什么阶段呈现什么状态有其自然规律。就像树木要开花结果,是有一定时间规律的,儿童早期性教育涉及人生、价值、对生活和自身的认识等等,过早的灌输未必是好事。

        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正在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

        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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