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对象“含金量”下降、艺术特长生不再吃香
除了学科竞赛和体育项目之外,对于先进对象、艺术特长生、品德和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也进行了部分调整。
其中,贵州、湖南和广东等3省取消了省级优秀学生的加分资格,广西和四川取消了省优秀学生干部的加分资格。一些省市则降低了加分分值,如河南省将省级优秀学生获得的20分加分减为10分,四川省将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享有的20分加分降为10分,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加分由20分减为10分。
以往盛行的艺术特长考生加分政策遭大多数省(区、市)取消。根据新的政策,四川、海南等省均取消了音乐、美术、书法、舞蹈等项目的艺术类考生的加分资格。在已公布调整政策的省(市)中,仅上海市和湖南省仍保留对艺术特长生的加分政策。
在针对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加分政策方面,与往年相比,2014年的标准更加严格。如辽宁省将一些蒙古族和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的10分加分优惠降为5分。2014年起,广西要求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户籍必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满5年(引进的优秀人才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的户籍要求满3年),考生本人高中阶段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就读时间要求满3年,报考省内高校时才可增加10分投档。
此外,一些省(市)对本地政策性照顾项目也进行了变动,或降低投档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
如河北省曾经规定,省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可加20分,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的考生可增加10分,2014年起,这两类考生都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另有省(市)将一些优先录取的照顾项目取消。如广东省在2014年取消了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和相关军人子女的优先录取资格。
加分的地方特色
《中国青年报》曾多次探讨高考加分乱象问题,并通过分析2010年高校招生政策,直指高考加分呈现“三集中”特征,即向区域内的相对发达地区或中心城市以及少数中学和个别项目集中,各省(区、市)“加分项目在设置上各自为政,在加分分值上有多有少,在名称上五花八门,在范围上又千差万别。”
就体育特长生一项来看,曾有媒体报道,湖南省体育特长生加分人数年年增长。2010年全省808人,2011年1056人,2012年1456人,2013年达2478人,其中仅健美操特长生就近800人。健美操是湖南省的“自选项目”,而在健美操测试中,并没有绝对的评分标准。
对此,记者查阅了2014年除港澳台外31个省(市、区)的高考加分政策,发现依旧存在一些问题。
记者在查阅中看到了很多形态各异的地方性加分政策,如上海市规定,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一般团)优秀团员可增加5分;贵州省规定,“在我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具在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
部分加分项目有些省(区、市)取消,有些省(区、市)保留。
以“省(区)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这三项加分为例,2013年,上海市的高考加分政策中包括这三项,可加20分;贵州省2013年只保留 “省级优秀学生”一项,加20分,2014年即将取消。
又如,江西省取消了留学人才的随迁子女可获得20分加分的照顾政策。但河南省依然规定,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可加20分。
即便是同一项目,各省(区、市)在加分分值和方式上的政策也并不完全一致。例如,“烈士子女”项目在河南省的加分为10分,而山东省则为降20分录取。
“瘦身”能挤掉多少水分
“鼓励个性发展,这是最初政策制定的一个初衷。加分政策是一个导向,但是这种导向又引发了很多问题。”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康丽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