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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考加分政策解读:取消5项高考加分项目
来源:大河网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5-04-01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的5项高考加分项目,包括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即使是在2015年1月1日前已经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自2015年高考起也不再加分。
  政策
  取消五项高考加分项目
  《通知》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河南高考取消5项高考加分项目,包括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已经获得的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使用。
  同时,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加分项目、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的中国籍子女高考加分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加分政策如下:从2015年3月1日起,取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加分项目。2012年12月31日之前迁至移民安置区的上述移民考生高考加分分值不变。从2015年3月1日起,取消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的中国籍子女高考加分项目。该项目取消后,符合此条件的考生高考加分,参照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的加分政策,加10分。
  此外,保留的5项加分政策及加分分值如下:烈士子女,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10分;少数民族考生,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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