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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四中一高一女生 万般无奈想休学打工养家
来源:东南网 作者:章微 缪星象 毛朝青 编辑:江淼 时间:201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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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教育惠民

        低保家庭学生 最高补助达2.5万元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2月14日讯(本网记者 叶琦 通讯员 林曦)“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省委书记孙春兰的话掷地有声,也代表了省委省政府和全社会对贫困学子的郑重承诺。近年来,我省大力推动教育发展,全省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比例连续九年居全国首位,并且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免费。

        从2008年春季以来,我省城乡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我省还实行了城乡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制度,家庭困难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低保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从今年起,我省还将对低保家庭幼儿入园进行保教费补助,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年补助3000元。3

        在中职教育阶段,从2011年秋季起,我省还将对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学籍的20多万名一年级学生(包括非全日制学生)免除学费;二三年级的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免除学费。

        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目前政策,从学前到普通高中15年,农村普通家庭孩子每生可享受政府免费和资助768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免费和资助11280元,低保家庭学生可享受21780元。如果农村学生初中毕业后就读中职学校的话,可享受免费和补助的金额还更多一些,低保家庭学生享受免费和补助金额可高达2.5万元。

        仅2010年,全省财政投入约9亿元用于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投入22.58亿元用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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