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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民法院到县第三实验小学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活动
来源: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8-03-06
    2018年3月6日上午,清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相海,行政庭庭长李少武及法警姚艳蕊等到县第三实验小学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活动。
    活动共分三个部分。校长王敬坤对本次活动及参与活动的相关人员进行简单的介绍,刘相海主任对本次活动的意义、重要性、必要性和他对同学们的希望进行阐述,法警姚艳蕊结合小学生身心特点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
    刘相海主任对第三实验小学同学们提出了几点希望:他希望同学们无论在校内外、家庭、社会都要遵法守法,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同学们既不要伤害别人又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他希望同学们要不断提高自身辨别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自身的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法制意识、他希望同学们要明白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大家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己、他希望同学们都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学生,都能在红旗下平安健康成长。

    姚艳蕊警官运用校园发生的实际案例采用互动交流的方式给同学们讲了一节生动形象的法制课。她首先提出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接着从三个方面讲解如何守法,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第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在小学阶段要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这些规定从小的方面说是规矩,从大的方面讲就是法律。同学们要“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第二、学会自我保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她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自己为首要任务,不要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地搏斗,要遇事不慌,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 110” 报警;如果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要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第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她告诫同学们要珍惜学习机会、提高鉴别能力、谨慎交朋友、莫虚荣攀比、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救本领。

    活动结束后刘相海主任、李少武庭长、王敬坤校长为同学们颁发了《让法律照亮留守儿童回家的路》法律读本,随后同学们有序离开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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