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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并非真教育,师德才是灵魂灯
来源:红网 作者: 编辑:陈凌明 时间:2024-11-12
□张文越(重庆大学)
近日,一则关于7岁男生因踩脏地板而遭受老师体罚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据报道,这名小男孩因不慎踩脏了教室地板,先是被语文老师将鞋子扔进垃圾桶,致使他赤脚踏在冰冷的地面上;随后,数学老师又将他拎到讲台前,毫不留情地扇了耳光。目前,两名涉事女教师已被学校开除。(11月11日 极目新闻)
孩子不过7岁,正处于天真烂漫、活泼好动的年纪,踩脏地板或许是无心之举,但为何会招致如此严厉的惩罚?这背后,是某些教育者对学生缺乏应有的耐心和关爱,更是师德缺失的直观体现。试问,将孩子的鞋子扔进垃圾桶,让他在寒冷中赤脚站立,这样的行为,与虐待又有何异?而数学老师随后的扇耳光举动,更是将这一事件推向了道德的深渊。这样的教育方式,怎能培养出健康、阳光、有爱的下一代?
从教育的本质来看,它应当是引导、启迪和关爱,而非简单粗暴的惩罚。孩子犯错,教育者应当通过耐心引导,帮助他们认识到错误,并鼓励他们改正。而非像这两位老师一样,用极端的手段去伤害孩子的身心。这样的惩罚,不仅无法让孩子真正认识到错误,反而会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上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甚至可能导致他们对学校、对教育产生恐惧和抵触情绪。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两名老师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这两名老师的行为,无疑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
或许有人会说,这两位老师只是“恨铁不成钢”,是出于对学生的“好心”。但试问,这样的“好心”真的能够换来学生的成长和进步吗?真正的教育者,应当是用心去倾听学生的声音,用爱滋润学生的心灵,用智慧启迪学生的未来。
这一事件也暴露出学校在教育管理上的漏洞。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监管,确保他们具备应有的师德和教育素养,确保每一位教师都能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而非恐惧的源泉。对于那些师德败坏、行为不端的教师,学校应当坚决予以查处,绝不能姑息纵容。
教育的本质是点燃火焰,而非熄灭光芒。教育者应当用心去关爱每一位学生,用智慧和耐心去引导他们成长。我们呼唤回归教育的初心,让爱与尊重成为教育的底色,让每一位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自由奔跑,勇敢追梦。
近日,一则关于7岁男生因踩脏地板而遭受老师体罚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据报道,这名小男孩因不慎踩脏了教室地板,先是被语文老师将鞋子扔进垃圾桶,致使他赤脚踏在冰冷的地面上;随后,数学老师又将他拎到讲台前,毫不留情地扇了耳光。目前,两名涉事女教师已被学校开除。(11月11日 极目新闻)
孩子不过7岁,正处于天真烂漫、活泼好动的年纪,踩脏地板或许是无心之举,但为何会招致如此严厉的惩罚?这背后,是某些教育者对学生缺乏应有的耐心和关爱,更是师德缺失的直观体现。试问,将孩子的鞋子扔进垃圾桶,让他在寒冷中赤脚站立,这样的行为,与虐待又有何异?而数学老师随后的扇耳光举动,更是将这一事件推向了道德的深渊。这样的教育方式,怎能培养出健康、阳光、有爱的下一代?
从教育的本质来看,它应当是引导、启迪和关爱,而非简单粗暴的惩罚。孩子犯错,教育者应当通过耐心引导,帮助他们认识到错误,并鼓励他们改正。而非像这两位老师一样,用极端的手段去伤害孩子的身心。这样的惩罚,不仅无法让孩子真正认识到错误,反而会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上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甚至可能导致他们对学校、对教育产生恐惧和抵触情绪。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两名老师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这两名老师的行为,无疑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
或许有人会说,这两位老师只是“恨铁不成钢”,是出于对学生的“好心”。但试问,这样的“好心”真的能够换来学生的成长和进步吗?真正的教育者,应当是用心去倾听学生的声音,用爱滋润学生的心灵,用智慧启迪学生的未来。
这一事件也暴露出学校在教育管理上的漏洞。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监管,确保他们具备应有的师德和教育素养,确保每一位教师都能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而非恐惧的源泉。对于那些师德败坏、行为不端的教师,学校应当坚决予以查处,绝不能姑息纵容。
教育的本质是点燃火焰,而非熄灭光芒。教育者应当用心去关爱每一位学生,用智慧和耐心去引导他们成长。我们呼唤回归教育的初心,让爱与尊重成为教育的底色,让每一位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自由奔跑,勇敢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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