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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民办高职学历教育,收费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作者:孙昊 编辑:newsadd1 时间:2007-08-20
 开学在即,我省民办高职院校学历教育收费几何呢?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安徽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及以后高职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继续按原标准执行。其他民办高职院校2007年及以后高职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同样均继续按照去年相关文件规定,即在现行公办高职院校高职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执行。

  此外,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暨高中阶段教科书收费问题,省物价部门强调,中小学所有收费均应在学期开始时收取,因此,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课本费也不得在学期开始前提前预收。高中阶段的课本费应依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学生用书目录中实际选用的版本、品种和省物价局核定的零售价格收取。

信息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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