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体制机制不完善、一些地方“入园难”突出等问题,国务院日前下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国家有关部门2011年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幼儿园乱收费。随着一些幼儿园收费不断高涨,不少普通家庭陷入烦恼;更有甚者,某些幼儿园年收费竟远远超过大学,使许多孩子因收费问题绊倒在起跑线上。最基础的教育服务,却要付出几乎最昂贵的代价去购买。国务院为此专门发文,一方面体现出对民生细节的关注,另一方面也不失为对“入园难”愈演愈烈的强力纠偏。
实际上,“意见”的看点不在于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尽管幼儿教育具有公益属性,但毕竟不属于义务教育,如果没有财政支持提供兜底,轻飘飘的收费标准很有可能沦为一纸空文。“意见”的第一个亮点是明确合理分担义务教育成本——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资金投入,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亮点就是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比起扩大公办幼儿园覆盖范围,为民办幼儿园发展提供便利同样意义非凡,而且更容易实现平抑收费。
仅以郑州为例,公办幼儿园数量只占总数的区区1%。在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这个长远规划完全落实之前,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是一种现实选择。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最大瓶颈在于“高标准严要求”,其办学条件要求与评估标准与公办幼儿园别无二致,却无法享受到任何财政补贴。民办幼儿园在提供相同教育服务的同时,实际上承担着更大的成本压力,而这些成本最终还是要分摊到家长头上,于是,一些条件好的民办幼儿园收费高企,条件简陋者则藏身都市村庄,成为很多人挥之不去的梦魇。
在公办幼儿园无法满足市民的需求,将幼儿园整体纳入义务教育体系还难以实现的现实背景中,为民办幼儿园提供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就显得格外重要——有了公共财政的强力保障,意味着民办幼儿园将可以与公办幼儿园站在同样的起跑线上一较高下,促进幼教事业整体健康有序发展,而普通公众的子女也将因此享受到质优价廉的基础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