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玮)“对委托招收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学生以及符合在深圳接收免费义务教育的非户籍学生的民办学校,补贴标准逐步向公办学校看齐。”昨日,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促进深圳民办教育发展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市长亲自抓“民办教育发展重点建议”
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吴以环、郑学定等人大代表曾提出了关于促进深圳民办教育发展的建议,后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其中9件代表建议合并形成《关于促进深圳民办教育发展的重点建议》,市政府对此成立了由市长许勤亲自担任组长的专项办理组。
报告称,深圳民办教育发展较早,规模较大,增长速度快,主要在基础教育阶段,是深圳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不仅分担了深圳经济高速发展时期政府投入的压力,缓解了在深非户籍人员子女读书学位紧缺的矛盾,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不同收入群体对子女接受教育的选择性需求。
截至去年9月,深圳共有民办中小学252所,占全市中小学校总数的39.44%;就读民办中小学学生371965人,占全市中小学学生总人数的39.02%。其中,高中阶段学生19912人,占全市同类学生总人数的20.2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52053人,占全市同类学生总人数的41.19%;教职工25014人,其中,专任教师18331人。
今后补贴标准有望逐步向公办学校看齐
报告称,深圳去年加大了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在实行学校运行经费生均拨款制度后,每年城市教育费附加的15%用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按照2009年的规模,市财政安排仅这一项达到2.5亿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位补助、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奖教奖学、开展教科研活动等。
而去年市本级财政也首次安排了3000万元资助55所近年来优质规范办学的民办中小学及其在研的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对于今后的政扶持政策,报告称,将建立对民办教育财政投入的长效机制,尽快出台《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研究制定《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位补贴办法》。
“对委托招收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学生以及符合在深圳接收免费义务教育的非户籍学生的民办学校,根据在校生人数和办学条件、办学水平,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拨款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补贴标准逐步向公办学校看齐。”
民办学校教师将建长期从教津贴机制
深圳今年还将推进“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改革试点,总体目标是将民办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创新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投入机制,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培育和打造一批民办特色学校和民办名校。同时,破除和纠正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偏见,使之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改革重要力量,形成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
报告特别提及,将探索对公、民办学校教师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教师信息管理平台,将民办学校教师的聘用、职称评审、资格认定、培训等与公办学校教师一并纳入管理。在民办教师待遇问题上,将探讨和研究制定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意见和长期从教津贴机制,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民办教育。
同时,继续开展深圳民办教育立法调研,对今后深圳民办教育法规体系建设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