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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民办与公办学校师生今后可享受同等待遇
来源:西部商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2-08-08

  甘肃新闻网兰州8月8日电 据西部商报报道:今后,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纳入国家助学体系,在政府资助、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社会优待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昨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进一步简化民办教育审批流程,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据了解,甘肃省将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引导民办中小学校办出特色,鼓励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积极支持有特色、高水平、高质量民办高校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培训和继续教育。甘肃将进一步改进民办教育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流程。民办学校设置,执行同类型同层次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可以适当放宽幼儿园审批条件。支持民办高校参与高等学校招生改革试点。

  今后,甘肃省民办学校的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将保障民办学校学生权益。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纳入国家助学体系,在政府资助、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社会优待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享受同等的资助政策。(首席记者 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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