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三:民校通过办学评估可申请专项资金
[政策点击]:根据规定,通过市级以上的教(办)学水平评估、或承担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教育部、科技部等国务院各部委批准立项的或直接下达的国家级子课题在研课题(国家级课题条件)或由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及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教育厅、科技厅等部门批准立项的在研课题(省级课题条件)的学校,可申报相应的一次性奖励或资助。
对符合《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申报条件,且教师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上一年度《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同类教师月平均工资水平的,可申报优质办学奖励和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助。根据《细则》,每3年会对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评审的优质办学学校进行奖励,获奖率为全市学校等级为市一级以上的民办中小学学校总数的20%。
办学水平评估奖励为每所中学50万元、每所小学40万元,而本办法实施前已通过市一级以上学校评估和市级以上高中教学水平评估的,按照省一级学校每所60万元、市一级学校每所50万元、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每所100万元、省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每所80万元、市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每所6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每个国家级重点课题资助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3万元,每个省级重点课题资助3万元、一般课题资助2万元;优质办学奖为每所高中(含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60万元,每所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50万元,每所小学30万元;
该《细则》表示,资助标准不超过该项目所需经费的50%,原则上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项目对等条件100%资助。另据规定,拨付的款项由学校规定使用,不得发放至个人。
解读
160多所民校可获一次性奖励
彭尧表示,该项政策实施后,将有近160所的民办学校获得共约8500多万元的专项资金的一次性奖励。该政策可以帮助民办学校在科研上有所提升,改变办学条件,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和特色化的教育需求,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化发展,以及民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这项措施等于说政府给了民办学校酱油钱,对民办学校是好事。”张艺解释称,民办学校要达到规定的标准得到奖励,实际上自己的投入需要更大,“比如说我评入省一级学校,需要花费500万元左右,而政府的奖励只有60万,而且这钱要放在学校继续提升学校的硬件水平、办学条件。等于是民办学校去买菜,政府给你点酱油调味把你的菜品质量提起来。”张艺说。(记者/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