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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一期学费涨6千 物价局:属于违规行为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6-07-11
    昨日,有部分学生家长向楚天都市报反映,武汉外校美加分校下学期的收费将调高6000元,觉得一下子涨得有点快,难以接受。
    家长熊先生说,他的儿子在该校上小学二年级。前年9月入学时,还说老生以后不会涨价,现在却要从每学期的16800元调整到22800元,一下子就涨了6000元。他是外地人,和妻子在武汉打工,承担起来有些吃力。校方称如果接受不了可以转学,但他到哪里去找接手的学校呢?
    楚天都市报记者看到家长出示的“武汉外校美加分校告家长书”,自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美加分校三部(高中部、初中部、小学部)将统一执行新规定的收费标准,其中小学部每生每学期22800元(含学费15000元,住宿费2200元,代收管理费5600元)。部分学生家长代表,昨日与校方负责人当面沟通,认为老生不应该涨学费。
    校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校已办学10年,16800元的学费标准从2011年开始实行,五年来都没有涨过。2014年政府规定,民办教育可以自主定价,很多学校涨了学费,但该校未涨。如今学校各项硬件设施老化,教职工原来月薪四五千,如今得七八千才能保证教学质量,学校这才决定调整收费,放暑假前已书面告知学生和家长。
    记者看到,2014年8月6日省物价局发布的《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改进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改进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第四条中明确:“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学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原则上应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对此,校方有关负责人的理解是:所谓原则上应该实行的,就并非硬性规定。昨日,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回复记者,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这是基本原则,也就是政策红线,不得超越。老生执行新的收费标准,相当于捆绑收费,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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