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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会在西安召开
来源:百家号/陕西画报 作者: 编辑:李艺轩 时间:2019-07-04
 
    为全面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于7月3日在西安召开了全省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会议。各市、(区)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全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董(理)事长、党委书记、院长,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董(理)事长,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对全省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通报;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紫贵就《陕西省关于规范民办学校管理的若干规定(讨论稿)》《陕西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工作规程(讨论稿)》两个文件向大会作了起草说明;渭南市教育局、西安培华学院、西安欧亚学院、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汉中市龙岗学校等5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董小龙就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工作,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作了讲话,要求各地、各民办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快推进分类管理改革,坚决防范重大风险,加大对民办教育监管力度,推动我省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会议由王紫贵副厅长主持。
    这次会议的主题和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通报我省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办教育管理工作,动员和号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和改进民办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推进全省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全面回顾总结了民办教育取得成绩。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陕西民办教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不断向纵深推进,形成了从培训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层次完整、类型多样、融会贯通、充满生机活力的发展体系,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已经成为陕西省一张靓丽的名片。我省民办教育在率先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培养大批社会急需的应用型创新人才、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创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教育需求等方面取得成绩。
    会议梳理列举了当前民办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我省民办教育经过40多年的发展,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特别是随着分类管理改革的深化,新老问题交织,多重矛盾并存,正处在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我省民办教育目前还存在一些院校违规招生问题易发多发、乱收费问题禁而不止、学校内部管理问题突出、举办者依法办学意识不强、政府监管责任缺位等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梳理明确我省民办教育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办学校开展对照检查,找准问题,精准施策,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改工作。
    会议明确中央和省委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民办教育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先后出台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一系列举措,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要求民办教育要加强党的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扶持制度、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都要在这个总体要求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都是党办;不管选择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都必须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我们办的是中国特色的民办教育,而不是在中国办民办教育。
    会议对民办学校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要求。把我省民办学校办好,加强党的建设十分必要,也非常重要。5月初,省上召开了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民办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好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监督决策作用、引领发展作用和服务社会作用;把党建工作与办学治校紧密结合,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基础保障、健全制度体系、开展共建帮扶,推进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持续进步。
    会议对积极推进分类管理改革提出了要求。根据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及配套政策法规,国家对民办教育开展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改革。各地、各民办学校要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调研指导、完善政策体系、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引导民办学校合理开展分类选择和分类登记,加快推进我省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改革。
    会议对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提出了要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结合自身发展特点明确办学定位、更新办学理念、深化教育改革,办出特色、办出质量、办出品牌。民办高等教育要紧跟高等教育改革步伐,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在“四个一流”建设上下功夫;民办基础教育要坚持特色办学优质发展,满足多样化需求,在平衡发展,推动教育公平上下功夫;民办职业院校要紧紧围绕产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在培养适应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需要的人才培养上下功夫;民办培训机构要认真研究民办教育的政策设计和发展形势,科学规划自身发展,合规合法的开展业务,在加强管理,加快实现转型发展上下功夫。
    会议对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范民办教育领域发生重大风险做出了安排部署。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就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必须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办学校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民办教育领域风险排查专项工作,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和化解工作,坚决防范意识形态风险、违规办学风险、财务管理风险、安全稳定风险等四个方面的风险,坚决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重大不稳定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
    会议对进一步加大民办教育监管力度提出了要求。从近年来民办学校出现的问题看,监管缺失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既要关心厚爱、支持发展,更要严格要求,加强监管,真正做到监管要有抓手,严格执行民办教育规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管要有行动,深入开展检查排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监管要有结果,树立违规办学必须受到处罚,依法办学得到应有支持的导向,保证我省民办教育始终能在正确健康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会议对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作出了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民办学校管理水平,完善规范管理制度体系,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力争全面覆盖、注重全面操作性的原则,制定了《陕西省关于规范民办学校管理的若干规定(讨论稿)》,从加强党的领导、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规范招生管理、规范举办者行为、规范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师资队伍管理、规范资产财务管理、加强稳定安全管理等9个方面对民办学校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各级部门监管职责等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让民办学校知道该怎么办学,让教育部门明白该怎么管理。
    会议对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工作履行职责提出了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组织选派的民办高校党委书记一般兼任民办高校政治督导专员。为最大限度地发挥督导专员的督导作用,提高督导工作水平,推动学校管理工作,制定了《陕西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工作规程》(讨论稿),对督导专员职责进行了完善细化,帮助督导专员理清工作职责、把握工作原则、明确工作方式。同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此文件,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制定相应的督导专员工作办法。
    会议对下一步民办教育管理重点工作做出了安排。省教育厅将2019年确定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年。下一步将重点推进5项工作:一是对专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二是认真落实民办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政策举措,进一步强化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政工作;三是完善我省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的制度体系,推进民办教育分类改革;四是提升民办教育治理能力,形成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工作合力,营造民办教育良好发展环境。五是压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管好所属的民办学校。
(图并文/张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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