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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校舍使用费、北京一中学被判60日内搬走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yue 时间:2010-01-07
因被拖欠400多万美元的
校舍
使用费,且合办的
北京世贤学院附属中学
常年遭到学生家长和居民的不满“投诉”,海淀区教委日前将北京世贤研修学院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联合办学协议》。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世贤附中已经不能满足当地适龄学生的入学诉求,因此判决《联合办学协议》解除,世贤学院及第三人北京世贤学院附属中学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腾退位于二里庄小区的校舍,返还给海淀区教委。宣判后,世贤学院和世贤附中提出上诉。
区教委“叫停”联合办学
1995年,海淀区教委和北京世贤研修学院签订了为期30年的《联合办学协议》,成立了民办性质的“北京世贤学院附属中学”。协议约定,世贤学院有偿使用二里庄学校的配套校舍,并为此每年向海淀教委上交30万美元。
据海淀区教委称,自1995年至2008年10月,世贤学院应向海淀区教委支付使用费435万美元,但世贤学院以种种理由拖延支付使用费。
此外,世贤学院 办学质量 低下,擅自将校舍转租,致使相应的义务教育配套设施不能服务于民,引起当地适龄学生家长和居民的不满。因此海淀区教委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联合办学协议》,世贤学院返还二里庄配套校舍,并支付有偿使用费至校舍实际交付之日止。据悉,诉讼期间,海淀教委暂时撤回了要求世贤学院支付有偿使用费的诉讼请求。
对此,世贤学院认为,《联合办学协议》合法有效,学院良好地完成了义务教育工作,并多次获奖。反而海淀区教委没有对学校的办学条件进行完善,未履行义务教育经费拨款的义务,也没有履行教育监督、管理工作,违约在先。海淀区教委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没有要求支付每年30万美金的款项,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材料显示,去年9月,世贤学院已向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海淀区教委给付义务教育经费和垫付的设施款项共计5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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