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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校舍使用费、北京一中学被判60日内搬走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yue 时间:2010-01-07

       学校问题多年没有解决

       记者了解到,当初创办“ 北京世贤学院附属中学 ”,主要是为了完成二里庄小区片内的9年义务教育招生任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调查了该校现状,咨询了市教委、区财政局、区教育督导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据了解,2003年就有媒体报道世贤中学频繁更换老师、影响学生学习的情况。2004年5月,二里庄小区的138户居民给市、区政府写联名信称,校方以赚钱为目的,扩展围墙,挤占周围马路,搞违章建筑,办旅馆,使小区的结构混乱……居民期盼的正规小学没有……

       2005年5月,海淀区教委对世贤中学的问题发出限期改正的通知书,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去年5月,多名学生家长又给海淀区教委写信称,该校学生学习合格率很低,会考四门课程全班23人只有4人通过;学校经常换老师,影响教学质量;没有老师上化学课;课本不全,无法保证正常教学等。

     “国有民办”模式已“过时”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联合 办学 协议所尝试的“国有民办”新模式,将依靠国家财政经费基本建设完成的“二里庄学校”用于民办世贤学院及其附属中学,改变了公共教育资源应当用于公办学校的使用权属,已经与现实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冲突,当地居民公平享有本地义务教育资源的权利受到阻碍。恢复建立公办“二里庄学校”,已经成为当地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合理诉求。

       判决称:“ 教学质量 的需求增长、义务教育法的有效落实、公共教育资源的规范使用,都使联合办学协议存在的客观条件发生了明显改变,继续维持合同效力的法律基础已经丧失,应依法解除。”

       此外,世贤学院未按期足额给付有偿使用费、未将义务教育作为首要义务认真履行,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受到批评,进行违法建设并非法出租校舍;海淀教委未按期拨付义务教育经费,未能及时使“二里庄学校”配套设施及教学设备达到使用标准,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尤其是世贤学院和世贤附属中学难以满足当地义务教育的实际需求,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因此,作为民办学校的主管部门和社会效益评价机构,海淀区教委主张解除联合办学协议应予支持。

     建议尽快恢复二里庄学校

       记者了解到,鉴于《联合 办学 协议》解除后将面临一系列善后工作,宣判后,法官及时向海淀教委发送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在学生安置、教学秩序维护、违章建设和出租的校舍处理、世贤附中的存续与否等方面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尽快制定预案,尽早恢复建立公办性质的“二里庄学校”,并在当地公示,消除多年来产生的负面影响。(记者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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