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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取消教职工子女入学照顾 专家称值得赞赏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0-10-20
省外有高校招生章程提及 教职工子女入学可照顾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实际上,高校教职工子女在高招时享受特殊照顾的政策,虽然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但多年来却一直是国内各高校的内部惯例。不同高校的照顾政策也不同,有的规定了加降分数,有的则是划定了最低录取线。在一些省外的高校,“教职员工子女入学照顾”甚至还体现在了招生章程中。
根据中国青年报2006年的报道,在南方一所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中,“为本校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和本校学科带头人子女”与“烈士子女”等其他国家性加降分录取对象一起,同列在“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原则”之中。
同年,福建某大学的招生章程第八款“录取原则”第七项中也有类似规定:在各省招生办投档的范围内,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联合办学单位在职职工的子女可给予专业志愿照顾录取(级差20分以内)。
降分录取教职工子弟 教育部称坚决不允许
对于教职工子弟享受高考降分录取的现象,省内几所高校的官方都予以否认,表示没有任何文件依据。而成都商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早在2005年,教育部就明确表态,坚决不允许高考录取过程中降分录取本校教职工子弟的现象,并且根据四川省历年来的招生实施规定,“教职工子弟可以降分录取”都未被纳入加降分录取的名目中。反而“严禁违规降分录取”的规定却被反复强调。
今年6月高招开始前,省招考委也反复强调,明确要求充分体现“平等竞争、公道选才”的高校招生原则,对任何形式的招生违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并郑重向社会承诺:“决不违反规定录取一名考生,绝不降低标准录取一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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