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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续:当事人染性病来京求医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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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乐和母亲在病房的走廊里。实习记者赵恩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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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女孩称遭强暴后被迫卖淫 幼女成侵害新对象

       昨天(26日,下同)中午,15岁的乐乐(化名)从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来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北京佑安医院,开始身体和精神创伤的治疗。母亲唐娟(化名)含泪向媒体讲述了4年前女儿的一场遭遇。她说,乐乐在小学5年级时,遭男子强暴后被迫到休闲中心卖淫,家人苦寻3个月找回女儿。据了解,此案在一审时有两人获死刑,目前因证据不足被发回重审。

       自述遭遇

       患上性病来京求医

        昨天中午12点,乐乐在母亲唐娟以及婶婶的陪同下来到医院。乐乐戴着黑色的帽子,一条黑色的围巾将脸遮住,只露出眼睛。从火车站到医院,她一直低着头不说话。面对记者的镜头,乐乐突然掉下眼泪,“妈妈,我不想拍照。”

       唐娟拿出一张乐乐10岁时的照片,照片上的乐乐扎着马尾辫,眼睛很大,皮肤白皙,露出灿烂的笑容。唐娟说,那年乐乐的身高有1米5多,如今乐乐快1米7了。

       在病房,乐乐让妈妈拉上所有的窗帘,除了医生和家人,她不愿见任何人。唐娟说,以前,女儿性格外向,“现在跟以前就像两个人”。

       院方为乐乐成立了医疗组,包括感染科、皮肤科、性病科等几个科室的近10名医务人员。组长郭彩萍称,乐乐之前的诊断是生殖器疱疹,这种病从临床上讲可以治愈。

       据了解,院方是在搜狐微博上看到乐乐的遭遇,之后决定提供免费治疗。此外,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基金会将按规定为乐乐提供10万元资助。

       女儿留下字条失踪

       唐娟回忆说,2006年10月1日晚9点多,她和丈夫从自家经营的烟酒店回家,发现11岁的女儿不在,当时还以为出去玩了,但直到深夜还不见女儿回来。同学家、朋友家、亲戚家,电话打了一圈也没有女儿的消息,当晚夫妻俩在外面找了一夜。次日早上,乐乐自己回到家,只是淡淡地说:“昨晚我在同学家做作业,晚了,就睡了”。唐娟发觉女儿有些反常,手臂上还有伤,“当天我就带她去医院做检查,没事,就没再多问”。

       10月3日下午,唐娟回家发现乐乐又不见了,桌子上留下一张纸条写道:“妈妈,我不能再读书了,有人叫我出去做事,我不出去不行,妈妈,我会回来的”。

       唐娟说:“女儿很乖,怎么会不上学了。”她赶紧通知丈夫,并发动亲戚朋友一起找女儿。24小时后,唐娟向当地警方报案。

       接下来的两个多月里,唐娟和丈夫每天在大街上贴寻人启事,甚至把寻人启事贴到广西、广东等地。

        休闲中心找回女儿

        2006年12月中旬,一个熟人给唐娟打来电话称,“你女儿可能在零陵区柳情缘休闲中心”。唐娟赶紧来到柳情缘休闲中心,她在外徘徊了很久没有见到女儿。当晚,她找了两个亲戚假装“客人”进去探访,也未看到乐乐。唐娟说,害怕休闲中心老板有戒心,她曾戴着草帽打扮成捡破烂的老太太,每天在休闲中心门口转悠。

       蹲守了一周后,唐娟终于在门口看到一个形似乐乐的女孩,“她的衣服和发型跟以前不一样,但我还是能认出来”,唐娟说,她悄悄跟了进去,走近后确认是乐乐,急忙拨电话报警并叫住女儿。民警很快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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