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教师收入如果能提高一块,自然会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殷永霞说。
滨州市滨城区第六小学副校长袁桂玲也说:“实行 绩效工资改革 ,可以激发教师积极性,更有利于学校管理。”
不过,有关部门却认为,“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负责人李瑞祥介绍说,根据山东省2009年8月制订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绩效工资,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为重点。
而目前,山东大部分市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国家关于绩效工资总量“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这些地区的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后,主要任务是规范津贴补贴,制定学校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没有增加工资的空间。
教育部山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张茂聪认为,由于理解上存在偏差,教师总感觉绩效工资是从现有工资中扣除30%,“拿自己的钱奖励自己”。
所以,有的学校便想方设法“找外援”。滨州一所中学坐落在闹市区,拥有十几间门面房,每年租金收入80多万元。学校决定,将租金作为绩效考核的奖励性支出。今年1月,一个经济基础较为雄厚的县为当地事业单位普涨工资。借此机会,县财政将教师所涨工资单独列出,作为奖励性经费。“为什么不能像其他单位一样,将普涨工资直接发放到位。”一位中学老师这样抱怨。
资金:收支缺口比较大
考核:“工作量难以评价”
山东现有义务教育学校12831所,在职教职工728630人,离退休教职工241922人。这次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全省年需资金约16亿元,收支缺口较大。
李瑞祥说,山东省财政加大对困难县的帮扶力度,强化了市县财政支出责任。同时要求,在拉平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收入差距之前,一律不得提高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
记者调查发现,教师工作量难以考核评价,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绩效工资改革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