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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我对想嫁“富二代”的女大学生比较失望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0-04-22

       谈大学生同居:不允许的话,好像有点“不人道”

       李银河表示,这种现象现在好像比较普遍。过去发生过某大学因为女生怀孕而将其开除的事情,“学校的责任是告诉孩子如何避孕,而不是开除”,她说。

       李银河笑称,可能全世界所有大学都有学生同居现象,如果不让中国学生同居,好像有点“不人道”。

       至于大学生同居的利弊方面,李银河认为,应该让他们自己去考虑。如果不影响学业,就不能说有太多弊端。

       谈青少年性教育:不讲性行为本身,就不合格

       谈到当下学校对青少年的性教育问题,李银河说,合格的性教育首先要讲“性”,不讲性行为本身,又怎么可以称为合格的性教育呢?

       当被问及如何对自己养子壮壮进行性教育的问题时,李银河表示,对自己的孩子,到了一定年龄,就要讲这个年龄需要知道的性知识。比如到了三岁就应该知道“男女之别”。

   “他到青春期的时候,我一定要讲性。”,李银河说。

       李银河还介绍说,“童话大王”郑渊洁有一次利用香蕉和面包圈给自己的孩子讲性知识。孩子听完后,追问的却是之前关注的闪电和雷声的问题。

       李银河表示,对孩子来说,他们会把这些性知识当成自然知识来认识。

       谈“副教授换偶”:满足自愿等原则,即属于“私权”

       日前,南京一副教授因参与“换偶”而涉嫌“聚众淫乱罪”,被诉上法庭一事,引发公众对私人生活、社会道德等问题的大讨论。

       20日的活动中,李银河在谈到这一事件时表示,此类“换偶”,如果没有伤害别人,并且满足自愿、隐私场所、成年人等条件的话,则应属于“私权”。

       此前,李银河曾在不同合,多次就“聚众淫乱罪”以及“南京换偶案”发表过看法。

        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李银河曾通过代表向相关立法部门提出了废止《刑法》301条“聚众淫乱罪”的建议。其理由是性聚会是极少部分人的生活方式,类似于一夜情、同性恋等,应属伦理道德问题,不应由刑法予以调整。

       在李银河看来,聚众淫乱罪是一个过时的法律,错误的法律,它的取消既不会伤害社会风俗,也不会败坏社会风气。性的总量增加,参加性活动人数的增加,每人性伴数的增加(中国人均性伴数是全世界倒数第二),性方式的多元化,都不会败坏社会风气,它可能会使传统社会习俗有所改变,它更可能增加活动参加者的幸福指数,满足其个人多种多样的有时甚至很奇特的欲望,同时并不伤害他人,伤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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