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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职学校违规组织学生实习:一天12个小时夜班
来源:东方网 作者: 编辑:陈凌明 时间:2018-04-03
 原标题:一中职学校违规组织学生实习:一天12个小时夜班
    桂林一中职学校违规组织学生实习
    第一天晚上8:00上班,到第二天7:50才可以下班,每日工作长达近12个小时,实习期间受伤不允许休息,生病不允许请假……
    近日,广西桂林网友陌晓发在微博上的一段文字引发外界关注。陌晓描述的是她读中职的妹妹在广东一家企业实习的情形,文字后面还附上了她妹妹在实习期间被烫伤的图片。
    这些情况是否属实?为何学生实习中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屡屡出现?带着这些问题,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展开了调查。
    一天12个小时夜班,两三天后就有些坚持不了
    陌晓的妹妹钟婷(化名)就读于桂林电子中等专业学校(简称“桂林电子中专”)计算机应用专业,今年读二年级下学期,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要安排去企业跟岗实习。
    今年3月6日,钟婷和同年级100多名同学在老师的组织下,乘大巴车从桂林来到广东,到国内一家知名空调企业位于江门的工厂实习。经过几天培训后,3月10日,钟婷和班上几名同学被安排到配管班组,在流水线上负责空调毛细管的插管组装工作。
    除了前3天适应期,工作时间是头一天20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半,之后钟婷每天要从头一天20点一直工作到第二天早上7点50分,中间只有一个半小时的宵夜和休息时间。
    “我从来没有熬过夜,刚开始还算精神,两三天后我就有些坚持不了了。”钟婷说,3月16日凌晨三四点,连续工作了几个小时的她又累又困,渐渐地越来越跟不上流水线上迅速旋转的转台,一不小心,她的右手手腕被一旁刚焊好的零件烫伤了。
    每天十多个小时不停地重复用手操作,加工几千个零件,钟婷的左手手腕因为使用过度出现了一个硬块,一工作便感觉有些疼痛。3月17日,钟婷将手腕出现异常和被烫伤的情况向班主任反映后,班主任廖老师在微信中对她说:“问题不大,坚强点!”廖老师还表示,流水线基本都是这种情况,要适应也要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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