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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三学生群殴老师 校方“护犊子”要求暂缓报警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4-06-04
那么,曹老师当天制止学生们撕书的过程中,又是否存在过错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
洪道德:首先撕书扔书行为对环境和秩序形成了一种滋扰,甚至是一种破坏,赋有管教责任的老师来对他们进行制止,也是管理的一种方式,这个老师的行为应该说是正当的,学生的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当的,至少违反了校纪。
当天,等到其他老师闻讯赶来制止时,曹老师的头上和脸上全是血,学生用来打人的三根拖把棍,也已被打断成好几截。经过了长武县医院急诊科的诊断,曹老师的伤情为皮外伤和脑震荡。对于当天殴打曹老师的这些学生来说,他们的行为又是什么性质?
洪道德:事情恶化了,就由违纪行为上升到违法,至于违法是哪一种性质就要看被打的老师伤情,如果经过法医鉴定,老师身上的伤已经达到了轻伤害以上的程度的话,参与殴打的学生恐怕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了伤害罪。如果受到殴打的老师的伤情仅仅是轻微伤,参与殴打的学生显然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可能就批评教育、悔过、罚款甚至是行政拘留。
事发后,曹老师家属坚决要报警。但是,戏剧性的情节出现了,学校领导出面安抚说,马上就要高考了,如果报警,势必会影响到这几个学生的备考,要求曹老师暂缓报警。面对记者的采访,躺在病床上的曹老师不愿多说。经过教育局和学校协调,曹老师现在已答应暂时不报警,等高考结束再对此事进行处理。
曹老师:高三学生临近高考了,心情不太平静,稍微有点浮躁。学生为高考准备12年了,如果派出所介入了,找这个谈话、那个谈话,害怕对娃心理上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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