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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藏身文庙7年 促国学复兴还是借国学变现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3-10-21

  上级主管部门收取总经营收入的25%
  文物部门:赚钱不是重点,在这里办学主要是恢复前庙后学的古制
  郑州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是郑州文庙的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处主任马玉鹏今年到任,但他曾见证“国学班”2006年开办,也目睹其发展。他对文庙内办学持鼓励态度。
  “让文庙成为一组死的建筑好?还是活态地传承文化好?”马主任认为,文庙自古就庙学合一、前庙后学,这么做是复兴古制、倡导国学。管理处当年考察了不少文庙使用模式,这是他们所能找到的最优、最合理的选择。他认为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学习,效果很好。
  会不会损坏文物?马主任回应,文庙里的文物古建只有大成殿,其他都是几年前配建的仿古建筑,东厢房不是文物。“不是文物,利用有什么不对吗?从保护角度,不住人的木构房屋坏得才更快,使用是一种很好的保护;还有人说影响游览,办学只使用了一小部分,会有多大影响?为什么不能作为一道风景?”
  即使不是文物,但东厢毕竟是公共设施,转给商用是否合适?马主任说,景区设立商店等设施,司空见惯。如果只是为了赚钱,可以选择其他方式,赚得只会更多;选择办学,正是因为它恢复的是传统,传承的是文化,“管理处收取总经营收入的25%,按每期50人,每人4000元计,其实没有多少钱。”
  据介绍,这些收益归类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上缴郑州市财政,管理处再申请下来,作为场地占用费和水电费等。“基层单位有基层单位的难处,文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看家护院,文物保护资金不宽裕,批评一件事容易,做成一件事不容易。”马主任说道。
  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作其他用途的,须经省级文物保护部门审核,向上报批。然而,河南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工作人员回复,他们从未接到过郑州文庙东厢房改变用途的任何申请,因此没审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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