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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作者: 编辑:陈凌明 时间:2018-04-26

  三、专项治理的分工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五部门联合建立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中小学校积极配合的方式推进。具体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摸底排查。各地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依托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优势,以街镇为单位,部署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中小学校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重要参考。计划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开展部门联合集中整治。各部门协同开展集中整治,全面纠正八类不良行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治理与中小学校、教研机构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计划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巩固治理成效。各市要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彻底的要严肃清理整顿。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培训机构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并将培训机构办学经营信息和检查情况(含是否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省教育厅将适时牵头联合有关行政部门对各地治理成效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计划于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
  四、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
  开展专项治理事关重大、千头万绪,必须周密安排、稳步推进。各地要从六方面做好工作: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审批、备案、登记等标准,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要加强统筹协调,通力合作,依托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优势,以街镇为单位,有效整合各类资源,组建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一线执法队伍,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同时,充分发挥家长、群众等社会各界力量,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更大实效。三是要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要畅通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信箱,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五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负担。六是加快建章立制,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完善各项制度,根据国家的部署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五、下一步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次专项治理是全面治理的开端,重在治标,瞄准治本。下一步,广东省教育厅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作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标本兼治、内外联动、堵疏结合、积极稳妥”的原则,打好“组合拳”。一是取消与招生入学的挂钩。推动落实《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进一步斩断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的联系。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的制度,加快建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减负提质。进一步研究制订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有关意见,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完善学校服务、强化学校育人功能,缓解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外培训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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