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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院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4-12-02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4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于12月1日公布,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下同),查询笔试成绩。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2月1-5日,我区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4-10日,面试时间为2015年1月2-3日。为做好我区的面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方法
  (一)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原则上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试点期间适当放宽到中等幼儿师范毕业学历(中等幼儿师范毕业学历是指经过我厅审核批准,同意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的我区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培养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这部分毕业生所持的毕业证书编号必须是以“桂师毕”开头)。
  5.我区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和两年制全科师范应届毕业生。
  6.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且各科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二)报名方法。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面试。考生于2014年12月1-5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选择考区报名,并对本人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名流程见附件2。
  (三)报考资格现场确认。12月4-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正常上班),逾期未办理面试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相应考区指定的地点(见附件1)进行面试确认:
  1.户籍在广西区内的考生(原则上考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面试)。
  (1)考生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广西区内的外地户籍考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由工作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3)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确认点保留)。
  4.两年制全科师范应届毕业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由学校出具全科师范应届毕业生的证明(确认点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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