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
图文最新
热点文章
“私奔体”走红的现实隐喻 法律与道德私奔纠结中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1-05-19
道 德 法 律 金 钱 名 誉
5月16日深夜,鼎晖创投合伙人王功权突然宣布“放弃一切,和王琴私奔了”。虽然有不少人质疑王功权此举为炒作,但据业内人士透露,王功权确实是“为爱私奔”。昨天9时,在发布私奔微博34个小时后,王功权通过新浪微博做出回应,这也是私奔事件发生后他首次对外的回应。他对于亲友的关心表示道歉,并称“至于被大家谩骂谴责致身败名裂,我无所谓”。
王功权的私奔成为时下最热门的话题,概因在这个爱情缺失的时代,私奔这个古老的字眼激荡着很多人的心。可是,纠结于法律与道德间的私奔,真的值得为之喝彩吗?其背后有着怎样的现实隐喻?
指责
如此爱情不值得欢呼
如果王功权“私奔”为假,炒作是真,那么,恰恰相反,我并不对爱情失望,反而对爱情产生了更多的景仰。因为爱情是神圣的,不会去玷污婚姻。
可既然迄今为止,王功权的“私奔”被证明属实,这才让人真的对爱情失望,原来我们的爱情,不过是男女之间简单的苟合。而抛弃妻子的“私奔”,绝不是爱情,而是“奸情”。不仅对自己的妻子无法交代,就是对自己的情人,也无法交代,这样的爱情,值得我们赞许吗?
在我看来,王的人品也值得怀疑,一个为了新欢而抛弃妻子的男人,能有多少责任心?谁能保证他遇到更年轻、更漂亮、更有“钱”图、更合适的美女,会不会再一次“私奔”?而在尚未离婚的情况下与情人私奔,这种做法不仅不道德,而且也触犯了《婚姻法》,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以及法律的制裁。因此,即使王功权真的遇到了自己的“真爱”,也应该先离婚再“私奔”,“先斩后奏”显然是不道德的,也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