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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三部门下发通知:公办幼儿园新学年取消赞助费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2-08-23

       叫停赞助费和收费兴趣班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在2011年12月31日下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两严禁”要求。根据这一要求,进入新学年,本市无论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都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更不能收取书本费。

  公办幼儿园因幼儿园自身原因或确属幼儿患病,或转、退园,造成幼儿连续缺勤天数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时,退还月保教费和住宿费的二分之一;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幼儿在园期间伙食费按实际缺勤天数退还。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需要幼儿园保持相对稳定的学位规模和师资队伍,临时缺勤幼儿所占幼儿园的学位和床位等需保留,教师工资、水电、维修、取暖等经费需正常支出,幼儿园运行成本并没有减少,因此,对在园幼儿个别天数临时缺勤,原则上不予退费。

  各级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收费期限、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幼儿园招生简章则应写明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退费办法和减免办法等内容。

  声音

  针对即将规范的幼儿园收费办法,部分园长和家长表示赞同。

  1、冯惠燕(北京市第一幼儿园园长、特级教师):此前几年,一幼是按照每生每年1.2万元收取捐资助学费,这笔钱大部分用于为园内近160名教职工发放工资,“要知道,一名教师的工资在四五千元,一年下来,仅靠每名学生每月交来的230元是远远不够的。”

  过去,每名幼儿一年交1.2万元赞助费,平均下来每月为1000元左右,加上230元保教费,每名幼儿每月交给幼儿园1230元。现在,按照新政策,一幼不再收取捐资助学费,每名幼儿每月交900元保教费。虽然两者还相差330元,但从今年9月1日起,园中所有教职员工将实行绩效工资,也就是说,这部分钱完全由政府负担,我再也不用为教师的工资来源而发愁了。这项新政策最大的好处是公平、公正,而我以后也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办教育。

  2、奇奇妈(家长):我儿子马上要上幼儿园了,我打听过了,往年,这家幼儿园的家长要一次性趸交三年3.2万元捐资助学款,此外,每月还得交230元保教费、350元伙食费、700元英语费、500元蒙氏课程费以及若干课后兴趣班至少1000元左右费用,平均下来,每月差不多得花3600元,这都快赶上一些知名民办园的价格了。今年挺好,我每月交的钱可能还不到1000元呢!

  新闻焦点

  家长担心:“两严禁”禁得住吗?

  教委表态: 一开学就大检查!

  对于即将实施的新政,许多家长担心,“两严禁”是否禁得住?

  对此,市教委昨天表示,9月1日开学后,将会同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有关部门,把幼儿园收费情况作为检查重点,通过自查、市区两级专项检查等方式,全面组织开展教育收费大检查。

  按照各自分工,价格主管部门将对公办幼儿园不按照《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民办幼儿园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备案,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按照备案和公示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以开办各种类型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以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支教费等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项费用;不按照规定公示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教育行政部门将对违反规定自行提高幼儿园等级标准并实施收费、不按照规定将收费列入招生简章、各级各类幼儿园不按照规定执行代办服务性收费规定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加强对公办幼儿园收费和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擅自设立、变更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按照规定上缴保教费和住宿费;不按照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在本市收费政策出台前,违规收取今年秋季入园幼儿的赞助费、兴趣班费等违规费用,要坚决清退给幼儿家长;对在本市收费政策出台后,收取今年秋季入园幼儿的赞助费、兴趣班费等违规费用除按规定清退以外,对明知故犯、情节严重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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