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
图文最新
热点文章
京三部门下发通知:公办幼儿园新学年取消赞助费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2-08-23

       市区两级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和幼儿园收费咨询举报电话

  一、北京市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

  二、北京教育咨询热线:96391

  三、北京市教委咨询举报电话:

  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66074689

  幼儿园收费咨询举报电话:66074416,66074430

  政策解读

  解读1:幼儿园收费精简至三项

  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今后,本市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的费用只剩三项,即保教费、住宿费和代办服务性费用。除此之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保教费是面向公办园所有幼儿收取,住宿费只面向住宿幼儿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由幼儿园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确定,不得与保教费捆绑收取。

  据了解,代办服务性收费是指为保证幼儿保育教育正常开展,由幼儿园或其他单位提供必备服务,并由幼儿园收取或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经市政府批准,目前本市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规范为5项:伙食费、幼儿生活必需品费、幼儿外出活动费、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延时服务费。其中,延时服务费是指幼儿园正常工作时间,即7时30分至17时30分以外时间,应家长需求提供延时服务收取的费用。

  解读2:新规只适用于新生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新入园的幼儿按照规范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今年秋季之前已经在园的幼儿,除代办服务性收费外,仍按照入园时原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解读3:非户籍子女收费一视同仁

  凡是进入本市公办幼儿园的幼儿,不区分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一律执行统一的收费政策。

  解读4:农村园收费标准暂不调整

  考虑广大的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收入以及农村幼儿园运行成本相对较低情况,这一次,农村幼儿园收费标准暂不调整,不增加农民群众的学前教育负担。同时,为加快农村园建设,市级财政今年已投入2.38亿元;在此基础上,还将通过转移支付等途径,提高市级财政对农村地区幼儿园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园的办园质量。

  解读5:家庭困难儿童减免保教费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益,本市制定实施《北京市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幼儿在公办幼儿园就读,免(减)收保育教育费;并鼓励民办幼儿园对上述幼儿免(减)相关费用。

  凡持有《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社会保障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及革命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等享受社会优抚待遇家庭的儿童,免交保育教育费。

  凡持有《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儿童,免交50%的保育教育费。

  解读6:普惠性民办园可获奖励

  为推进这次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市财政通过调整投入结构,加大对各类幼儿园的补助力度。

  一方面保证非教育部门办园正常运行,市财政进一步加大对这些幼儿园的补贴力度;另一方面积极鼓励民办园的发展。政府制定和完善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具体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励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多种途径,以合同等方式约定最高收费标准,鼓励和引导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性的幼儿园。特别是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励力度,对每月收费在2000元以下和1500元以下的幼儿园都进行奖励。

  同时,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幼儿园运行成本不断增长等情况,大幅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提高对幼儿园日常运行的保障水平。目前,教育部门办园的生均经费已从原来的每生每年200元提高至1200元。 记者 贾晓燕

[1] | [2] | [3] | [4] 共 4 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