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陈店湖西学校章程
来源:汕头市潮南区陈店湖西学校 作者: 编辑:江淼 时间:2015-11-17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五十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五十一条  学校尊重学生自主发展的权利,学生班队干部实行定期轮换制度,使每个学生都得到积极主动的发展。
    第五十二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对违纪的学生进行必要的批评和处分。
    第五十三条   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五十四条   学生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级上获得公正评价。
       (五)平等参与学生干部的评选。
       (六)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十五条   学生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不乱买街头路边小食品。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六)学生干部做好检查纪律、卫生等工作,为同学、集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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