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相悖,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七十条 本章程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