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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界定不清造成入园难
来源:新京报 作者: 编辑:王菲 时间:2010-07-28
民办园有待扶持
“国有资产占有费”被认为导致教育不公,民办园会将其转嫁给家长,这笔费用应少收,或重新用于学前教育
丰台教委的合同将于2011年到期。目前,他最担心的是,续签合同时,教委是否会上调“国有资产占有费”。
由于李大军将幼儿园定位于中端,头一年,亏损了120万。如今收支基本平衡。但是按照合同约定,李大军明年将要给开发商分红。
李大军觉得压力很大,尤其是那笔昂贵的“国有资产占有费”。
朱敏能体会到李大军的压力。她是21世纪实验幼儿园的园长,亦是北京市政协委员。她说,如今教委的这笔“国有资产占有费”,也成为了民办园的发展瓶颈。
她认为,这笔费用的收取,还影响到家长、幼儿、社会等各方利益。首先,这会让民办园办园者望而却步;其次,办园者成本增加后,势必会将其转移到幼儿家长身上,从而增大家长的负担。
朱敏有这样的疑问,如果将幼儿园都定义为公益事业的话,为什么公办园使用配套教育设施,可以不支付“国有资产占有费”;而民办园就要支付这笔费用。难道很多民办园不具有公益性?
朱敏认为,将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国有资产占有费”减少至每年十万元以下,并在三至五年内免收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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